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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共同犯罪体系的根本对立及合理性评估——以“共动二重性”为基点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13年第1期 43-49页,共7页
【作 者】:
【摘 要】
刑事立法上有单一正犯体系与正犯.共犯区分体系两种立法体例。两大共同犯罪体系的根本对立并不在于是否对参与者进行区分,而在于对"共动二重性"所关涉的基本问题,即构成要件范围问题和量刑问题上解决路径的对立,前者是将两个问题从两个层次分别地予以把握,后者则是将两个问题融合在一起予以一体性把握。以上述根本对立为前提对两大共同犯罪体系的合理性予以进一步的评估,发现无论是就具体问题的结论的得出,还是结论背后的论理,正犯.共犯区分体系都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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