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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多次”从严根据论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10年第1期 15-21页,共7页
【作 者】:
【摘 要】
我国刑法中的"多次"规定按其规范功能可以分为三种法定类型,即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多次"、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多次"和作为累计载体的"多次"。以"多次盗窃"为代表的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多次"和以"多次抢劫"为典型的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多次"都体现了立法者的从严态度。"多次"从严的根据来自两个方面,即客观方面的违法性增加和主观方面的罪责增加,其中,罪责的增加是"多次"从严的首要根据,而违法性的增加仅为其次要根据。"多次"从严的上述根据对于"多次"的立法、解释与适用具有重大意义,尤其在解释论上意义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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