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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负担过重规则——情势变更原则具体化的一个例证
【出 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SSCI
2007年第20卷第1期 28-32页,共6页
【作 者】:
【摘 要】
履行行为持续时间较长的合同面临情势变更的风险。当履约环境发生无法预见之重大变化,致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遭受严重破坏时,立法上须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即应当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但是,情势变更原则的抽象性使得该原则存在难以操作的弊端,所以必须把它予以具体化。出于对司法变更权加以约束的考虑,情势变更原则必须在规则的层面上实现具体化,因而,给付负担过重规则应为该原则具体化的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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